近日,甘肃省纪委监委会同有关部分出台《甘肃省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背后“四风”问题发明处理协作机制(试行)》,通过身份全面排查、线索即时移交、同步并行核查、细化取证要求、重点案件提级等步伐,着力增强发明处理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背后“四风”问题的实时性、精准性、有效性,提升多部分联动处理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数据显示,近年来,全省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比较突出,立案和处分人数均占每年立案和处分总数的20%左右。
“从查处情况看,酒驾醉驾越往下层情况越突出,纯粹酒驾醉驾行为占比较大,反应出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下层纪检监察机关对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背后的‘四风’等违纪违法行为深挖彻查意识不强,查处力度不敷。”省纪委监委有关卖力人告诉记者。
对此,《机制》设置三重筛查程序,通过多部分联动排查,确保酒驾醉驾工具身份核查全面准确。第一道程序是现场核查,公安机关交警部分在现场查获酒驾醉驾问题时,逐个核查酒驾醉驾工具是否为党员或公职人员;第二道程序是再次核查,对现场核查无法排除党员和公职人员身份嫌疑的,由派驻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构会同公安机关治安治理部分再次核查酒驾醉驾工具身份;第三道程序是深入比对,对公安机关治安治理部分再次核查仍无法排除党员和公职人员身份嫌疑的,由派驻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构将酒驾醉驾工具身份信息交由同级党委组织部分和人社部分比对,最终确定是否为党员和公职人员。
“以往,公安司法机关在作出行政处分决定、刑事处分判决(决定、裁定)后,才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线索,容易错失核查有利时机,导致背后‘四风’问题取证困难。”省纪委监委有关卖力人介绍,通过快速移送问题线索,纪检监察机关对“四风”问题的核查和公安机关对酒驾醉驾违法犯法行为的视察侦查同步并行开展,明确要求公安机关交警部分、派驻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构在核实出酒驾醉驾工具党员和公职人员身份后,应在5个事情日内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以利于深挖彻查背后的“四风”问题。
在纪检监察机关核查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背后“四风”问题线索时,省纪委监委要求做到“七查清”,即查清饮酒时间所在、饮酒原因、所驾车辆产权归属、加入人员、酒水名称数量、用度来源、支付渠道,重点核查是否保存违规吃喝、违规使用车辆、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特别是对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爆发交通事故、各级领导干部等“要害少数”酒驾醉驾以及酒驾醉驾背后“四风”问题突出的,挂牌督办或直接提级核查。
“‘七查清’的划定让我们在案件核办中偏向更明确、重点更聚焦、步伐更具体,真正做到有的放矢。”下层纪检监察干部普遍反应。
据了解,酒驾醉驾及背后“四风”问题屡禁不止,不可是因为少数党员和公职人员纪律规则意识冷淡,也有日常教育和监管不敷到位的原因。省纪委监委划定,纪检监察机关党风政风监督部分应当对外地区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按期汇总数据、研判剖析,梳理出地区性、行业性、时间性特点,有针对性地提出深化治理的对策步伐,催促消除侥幸心理、认识偏差、特权思想,筑牢思想防地。
临夏州永靖县园林绿化中心巡查队队长吴令海违反中央八项划定精神公车私用、醉酒驾驶机动车受到留党观察、政务免职处分;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经侦大队正科级干部王一诺酒后驾驶机动车爆发交通事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近年来,省纪委监委深挖细查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违法犯法行为背后保存的公车私用、违规吃喝、借“酒局”“饭局”搞小圈子或利益勾兑等违纪违法问题。同时强化警示震慑,对典范案例果真通报曝光,连续释放常抓常管、长管长严的强烈信号。
在酒驾醉驾及背后“四风”问题整治中,执纪执法人员容隐袒护、党员领导干部说情抹案也是重要廉政危害点。《机制》明确,对发明处理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背后“四风”问题事情中保存的线索隐瞒不报、移送不实时,核实身份信息禁绝确、逾期不反响,核查不彻底、处理不到位等问题,情节严重的,纪检监察机关将严肃追责问责。
(责任编辑:杨 虹)